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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20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0-04-10

川环函〔2019〕444号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耕地土壤修复工作,积极推进耕地保护修复,划定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与修复计划和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把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作为《四川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重点任务之一,提出实施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行动,实施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试点示范和受污染区域土地修复等工作,全省耕地污染修复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目前全省所面临的耕地修复治理形势仍然严峻,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还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完全形成适合我省实际的成熟治理技术,土壤环境管理能力弱、资金缺口大等问题十分突出。我们将认真研究您提出的4项工作建议,积极采纳,科学谋划,全力推进我省耕地治理修复工作。

 

一、关于构建激励约束机制的建议

 

宜宾市江安县将土壤修复植入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成为四川省首例增减与农业土壤修复挂钩的典型案例,创新了市场化土壤修复赢利模式,值得全省其他地方借鉴和推广。按照现行政策,土地出让金全额纳入各级财政基金预算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支出范围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支农、城市建设等,而土壤修复治理属于环境治理支出,并未涵盖其中。鉴于基金管理权限归属中央,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等省级有关部门将集中研究您提出的建议,并向国家报告和争取资金支持。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土地整理、荒地开发、小农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实施中,加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加大污染耕地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有效提升耕地质量,改善土壤环境;二是在编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规划和制定实施方案时,明确拆旧复垦标准,开展土壤治理修复,切实提高复垦耕地质量;三是在土地挂钩项目的招商引资和招投标中,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作为前提条件,鼓励各地选择具有土壤修复能力的专业化公司,对不满足标准的土壤实施治理修复。

 

二、关于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的建议

 

2017年,我省建立生态环境、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科技、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联动的土壤污染防治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成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共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下一步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按照“预防为主、风险管控、切断来源、协同治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协调联动,按职责分工,合力做好耕地保护和土壤治理修复各项工作;二是由生态环境厅牵头定期召开联系会议,协商防治土壤污染的对策举措,形成部门合力;三是整合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建、水利等部门相关数据和信息资料,推进全省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实现数据共享,共同推进土壤污染防治。

 

三、关于前移土地修复关口的建议

 

“谁污染谁治理”是我国环保法律法规确定的一项基本原则。按照今年实施的《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土地再开发利用,要前移土地修复关,土壤质量不符合用地功能要求或发生污染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不达标的,需治理修复达标才能利用;土壤污染责任人负有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义务,土壤污染责任人无法认定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土壤污染责任人不明确或者存在争议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认定。我省去年底出台《四川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四川省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明确了污染地块、农用地和工矿用地方面有关企业或责任单位的土壤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责任。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土壤污染防治有关规定,加强土壤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工作,督导责任主体及时进行治理修复;二是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于不能及时治理修复污染地块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给予处罚;三是凡责任主体不能及时修复治理的,由政府代为修复治理,相关费用由责任主体负担

 

四、关于创新解决资金缺口的建议

 

据初步估算,我省要完成国家下达的土壤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目标任务需要几百亿资金,我省土壤治理修复主要依靠中央和省财政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16年以来,中央资金共投入我省13亿元左右,省财政安排资金共计不到3亿元,远远不能满足全省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需要。2016年底,我省出台《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提出了通过PPP模式、发行债券等方式创新土壤融资方式,加大社会资本投入土壤治理修复,但在实际操作中,土壤治理项目往往投入大、时间长,且很难有收益,难以满足社会资本回报预期,愿意投入的企业不多。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积极申请国家土壤专项资金,争取国家加大对我省专项资金支持力度;二是加大我省各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力度,整合有关专项资金,更多用于土壤污染防治领域;三是积极探索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的土壤污染治理模式,建立有效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引导社会各界资金积极投入,利用PPP模式、发行股票等方式,以解决土壤修复资金短缺的问题。

 

感谢您对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希望您继续支持和关注,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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